问题 | 自行申请破产清算程序 |
释义 |
一、自行申请破产清算程序 个人破产清算首先应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主要查看个人的账务情况,是否有高额医疗费用单、是否失业、或欠下高额的信用卡、贷款债务等。如果申请人经法院调查确认,已无偿还能力时,按由现有部分财产支付部分债务,完成个人破产清算。如果未来申请人仍有资金收入,还可承担债务,法院会锁定申请人的债务,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还清全部债务。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形式是怎样的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三、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3、重整企业可运用多种重整措施,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4、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和和解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程序中受到一定的限制。5、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6、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在重整中,债务人可自行管理财产,负责制定、执行重整计划。除非债务人存在破产欺诈、无经营能力等情况。在破产清算中,债务人不可管理其财产,而是由管理人接管。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自行申请破产清算程序相关内容,个人破产清算首先应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主要查看个人的账务情况,是否有高额医疗费用单、是否失业、或欠下高额的信用卡、贷款债务,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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