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企业破产操作程序 |
释义 | 一、集体企业破产操作程序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 (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二、破产财产有哪些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三、对破产债权的确认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集体企业破产操作程序”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集体企业破产操作程序,从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与此同时,对于破产财产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当事人找一下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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