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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书和判决书的区别
释义
    一、仲裁与判决的区别
    1.仲裁的程序比法院的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又规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而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就是说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法院强制执行。
    2.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不是最后途径,也不是唯一途径。但是法院判决是解决纠纷的最后的司法手段;
    3.仲裁和法院判决适用的范围不同,仲裁裁决范围小于法院判决范围。
    
    二、仲裁裁决书多久能下来
    仲裁裁决书一般在四十五日至三个月能下来。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三、裁决书下来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裁决书下来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仲裁书和判决书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两者行驶的机构不同、手里的根据不同、适用的法律等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但从法律效力上来看,是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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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