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车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责是什么 |
释义 | 一、醉酒驾车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责是什么 醉酒驾车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责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驾肇事保险公司理赔吗 醉驾事故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赔偿。商业车险中,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责条款也都明确规定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交通肇事逃逸; 2.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因此酒后驾驶无论是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还是自己的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是不赔的。 三、醉酒驾车可以取保候审吗 醉酒驾车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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