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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怎么办理
释义
    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怎么办理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如下:
    (一)调查、合适土地承包信息;
    (二)实测承包土地;
    (三)申请登记,由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四)人民政府颁证公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房产确权纠纷怎样处理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一)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二)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三)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三、确权是什么意思
    确权的意思是指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一般需要经过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登记注册、颁发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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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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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