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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要去当地民政局吗
释义
    一、离婚要去当地民政局吗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中一方不属于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会批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需要花费多少钱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二)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离婚要去当地民政局吗的相关内容。现在离婚都是有冷静期的,毕竟不少夫妻都是在情绪冲动的情况下才做出离婚的决定的,所以夫妻之间轻易不要提离婚,有什么矛盾都可以协商着解决的。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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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