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发展而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为自身发展所欠,那么另一方在离婚后不承担这个债务的责任。如果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应限定在依据法律或者依照约定由夫妻个人承担的债务的范围内。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况应确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七)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八)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十)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十一)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第1065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可以进行约定,同样,对债务的负担也可以进行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十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三)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负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当然,对于债务的界定不能只看是谁借的钱,有的时候虽然是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但结合欠债的原因,可能离婚的时候就需要以共同财产清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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