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一、老年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老人遗嘱并不是必须要公证。遗嘱是否要公证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虽然《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排他的法律效力,即不再具有优先性,但依然明确规定了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所立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 因此,只要立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没有重新订立过遗嘱,变更遗嘱的内容,则公证遗嘱的效力依然能够得到切实保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办理遗嘱公证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订立遗嘱形式有哪几种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