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募集程序 |
释义 | 一、公开募集程序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遵循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三)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发起人在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应首先发起人认购公司总股份的35%以上,剩余的股份才能公开向社会募集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依法应当制作招股说明书,且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招股说明书是向社会公开的募股承诺,是发起人向非特定人发出的募股意思,应实事求是的披露有关事实,它是发起人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必备文件,在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招股说明书才能公开公告。 (五)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 发起人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并由证券公司承销。发起人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六)申请批准募股 (七)公开募股 (八)召开创立大会。 (九)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二、募集设立的特点 (一)募集设立是通过社会募集部分股份而进行的设立时首先由发起人认购股份余者向社会募集。 (二)发起人认购与社会公众认购有时间前后的顺序。 (三)募集的程序比较复杂具体步骤不限于认足股份缴纳股款和选任公司机构故称复杂设立。 三、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的不同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由于发起设立没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所以,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比较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的资金比较雄厚,仅发起人就能够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由于募集设立涉及到广大社会公众,所以,法律对募集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正常的经济秩序。但由于以这种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只需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到大批的小股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所以,在国外,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公开募集程序的法律知识。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的程序首先便是发起人签订相关的协议,并且需要将有关的信息公布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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