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款提前分配符合程序么 |
释义 |
一、法院拍卖款提前分配符合程序么 (一)法院通过司法拍卖作价处理财产时,拍卖的财产一般是由从价高者得,如果出现流拍的,按拍卖标的物的性质进行相应处理。 (二)第十六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一)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二)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三)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法院拍卖款提前分配符合程序么相关内容,法院通过司法拍卖作价处理财产时,拍卖的财产一般是由从价高者得,如果出现流拍的,按拍卖标的物的性质进行相应处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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