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招摇撞骗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意思 招摇撞骗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以下为立案标准:冒弃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构成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招摇撞骗罪构成的条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 三、招摇撞骗罪退赔能减轻处罚吗 招摇撞骗罪退赔能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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