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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债公司讨债收费标准
释义
    一、追债公司讨债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个人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三、追讨欠款起诉书范文
    原告:XX(姓名),X(性别),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工作单位XXX,职位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号。
    委托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被告:XX(姓名),X(性别),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XX,工作单位XXX,职位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号。
    委托代理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请求事项:
    (一)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元,还有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到实际还款日期间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的还款利率。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年X月X日,债务人XXX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X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X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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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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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7 2: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