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的财产可以放弃吗 |
释义 | 一、婚姻期间的财产可以放弃吗 婚内财产一方自愿放弃是有效的。婚后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1、对于存款、债权等可以冻结、提存,必要时可直接分割; 2、对车辆、房产等财产不宜进行拍卖、转让,可通过变更登记等方式重新明确财产权属; 3、对家具、家电等生活必需品,不宜也不宜转移、变卖,可采取勘验登记和庭审笔录、调查笔录的方式明确财产权属及保管人。 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第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婚姻期间的财产可以放弃吗的相关知识,夫妻中一方注定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依法设立便具备法律效力,是可以放弃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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