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后还能改吗 |
释义 | 一、遗嘱公证后还能改吗 遗嘱公证后还能改。 遗嘱人可以再次办理公证遗嘱,来变更已公证过的遗嘱的效力。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网提示您,公证遗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4.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5.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三、如何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 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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