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进入医疗期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可以进入医疗期 职工在职期间患病需要休假,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医疗期待遇。医疗期满后,病情尚未好转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根据病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的工作待遇有职工集体劳动合同协商或根据双方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二、什么是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三、医疗期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由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医疗期标准都未做具体规定,因此全国各地执行的标准不一,而上海市也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标准。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什么情况可以进入医疗期”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什么情况可以进入医疗期,除此以外,还有医疗期的概念以及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对于医疗期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可以自行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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