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企业简易注销外管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外资企业简易注销外管怎么处理 公司简易注销需要那些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2、企业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4、委托他人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向商务部门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证明文件。6、已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税务登记注销证明或清税证明。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按原规定办理。7、市级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在什么窗口领 (一)首先是企业信息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二)等待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工商局窗口将办理注销手续。 (三)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窗口填写《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回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并交回《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五)公司注销-国税:在国税窗口填写表格,提交自备材料:《股东决议解散书》、《终止生产、经营证明》、国税局查账本和银行对账单、打印清税证明。 (六)公司注销-地税:地税窗口递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税局查账本、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三、简易注销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程序相比,在注销的条件,注销的流程,注销所需要的资料,注销的时间方面,都比较简便快捷。相对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有以下不同:1、简化注销程序。多个试点地区规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和登报公告。如浙江省、九江市、沈阳市规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及登报公告,呼和浩特市规定,“无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不再进行登报公告”,天津市规定,“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决议注销,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不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2、简化申请材料。试点地区大多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如浙江省规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而直接以申请表格替代”,呼和浩特市规定,“未开业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不再提交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算报告。”,九江市和沈阳市规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及清算组备案证明。3、创新简易注销的公告形式,缩短公告时间。普通注销登记规定应登报公告45天,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地区的方案中,都做了不同程度的简化。天津市、呼和浩特市、浙江省都指出,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其他几个地区也都选择其他网络系统进行公告,不再严格要求难度相对较大的登报公告。此外,各地对于公示的时间要求大多有所缩短,如呼和浩特市规定公示期限设定为10个工作日,浙江省规定为10天,九江市规定为7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外资企业简易注销外管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以及“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在什么窗口领”和“简易注销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