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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扣行车证吗?
释义
    一、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扣行车证吗
    交通事故不一定会扣行车证。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是合法的,是否扣押行车证要看具体情况。发生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对现场进行处理,比如打电话给交警,或者打电话给救护车,然后交警就会过来进行处理事情,而且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是合法行为。
    
    二、出车祸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吗?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向对方作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三、报了交通事故怎么撤销吗?
    报了交通事故是可以撤销的。分两种情况,一种警察到达现场、一种未到达现场:
    1、到达现场:事故双方责任人一起告诉警察以解决,然后离开现场即可;
    2、未到达现场:打电话给事故中心,告诉不用过即可,双方自行离开。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扣行车证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发生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打电话给交警或120,等待交警部门或救援人员来处理。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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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