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对方不认可怎么办? |
释义 | 一、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对方不认可怎么办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 ![]() 二、合同解除通知要怎么送达 必须要将通知送达到本人才有效。 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都需将解除通知送达至对方,而解除通知能否有效送达,一是送达地址是否准确,二是送达是否已实际签收,为避免因送达产生纠纷,在合同签订时应注意送达条款: (一)送达条款应当作为每个合同的必备条款。即使合同表面看起来和通知、告知、送达一点关系都没有,但合同仍然可能出现法定解除权行使、不可抗力告知等情形,如果不能够有效送达,将会导致法定解除权丧失或因未及时告知不可抗力等情形而承担更大的损失。 (二)当事人具有通知、告知、提供等义务时更应注重送达条款。合同的履行需要合同主体的沟通与配合,包括当面沟通、电话联系、邮件往来、信函来往等。作为有告知或提供义务的一方,如技术服务合同中的服务提供方、供货合同中的材料供应商更应注意送达条款的设置,这样可避免发生特殊情况时如系统严重故障、货源不足等能及时告知对方,从而避免己方违约而承担不利后果。 (三)设定两种以上的送达方式,避免未尽到善意送达义务。一般来说,对于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都会约定视为送达成功的条款。如“因当事人己方所提供的地址有误,导致信函等未能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但对方往往也会主张该方没有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没有尽到善意的送达义务,从而否定送达的效力。因此,在设置送达条款时可设定两种以上的方式,表明已穷尽合同约定的全部送达方式,已善意履行了通知、送达义务。 三、房屋合同解除协议范本 合解字第____号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 方:(盖章)__ 乙 方:(盖章)__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盖章)__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对方不认可怎么办的相关内容,若合同双方因合同的解除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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