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施工合同印花税在哪里交 |
释义 | 一、建筑施工合同印花税在哪里交 1、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缴纳,也可以在机构所在地地税局申报缴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由签订双方各自全额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规定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只是规定了纳税期限,即在合同签订贴花。通常情况下,工程所在地地税局代开发票时会要您缴纳印花税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额依照万分之三贴花或计算缴纳印花税。 二、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发包文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四、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4、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建筑工程合同书范本 兹有工程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附件二。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04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 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00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 、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建筑施工合同印花税在哪里交的相关知识,建筑施工合同印花税的纳税地点,可以在公司所在地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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