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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有何规定
释义
    一、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有何规定
    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后又出卖】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宽条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的人格尊严权和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实际上是将妇女当作商品买回,将人作为商品购买,就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权,同时在人贩子和收买人之间的卖与买的交易中,被害人被当作“物”而没有决定自己去向的权利,故意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行为人以货币或其他财物换取他人拐卖的妇女。只有当行为人与第三者经过讨价还价,约定成交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后,才构成本罪既遂。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人一方面明知自己所收买的妇女是被他人拐卖的妇女,另一方面也明知自已的收买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但行为人仍然决意收买。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主观上不能有出卖的目的,否则不构成本罪,而构成拐卖妇女罪。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可以缓刑吗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没有实施摧残、虐待行为或者与其已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但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法律网提醒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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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