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追诉期是多久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追诉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范围包括什么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追诉期是多久的内容。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三年,既有财产损失又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有的情形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止或者中断,在诉讼时应注意。在看完这篇文章之后,若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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