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清算证据材料 |
释义 |
一、破产申请清算证据材料 (一)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 ![]() 二、申请破产条件 (一)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三)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三、申请破产清算流程 (一)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二)破产清算申请主体:债权人、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破产申请清算证据材料相关内容,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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