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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信托账户由谁开
释义
    一、个人信托账户由谁开
    可以去找信托代理的公司开通的,因为有些证券公司它是有资格代理的。
    
    二、信托账户的性质
    (一)信托账户是将原始资金按一定比例进行放大,其中存在一定的杠杆效应,利益放大的同时风险也在放大。
    (二)信托账户有亏损比例的限定,根据资金配比的比例确定,资金配比比例越高,允许亏损的比例越小。
    (三)信托账户区别于普通账户之处在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放贷方将进行强行清仓,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性。
    (四)信托账户在接近强制平仓线时可继续追补资金,追补资金可以保证所持股票不被强行平仓。
    (五)信托账户中存在限制买入的股票种类。如ST股、创业板个股
    (六)信托账户中单只股票具有一定的持仓上限。
    (七)信托账户持有某只股票数量过大时容易被主力察觉。
    (八)信托账户存在一定的利息,一个操作周期结束后,账户持平也是亏损。
    (九)信托账户资金量较大,买入卖出时受流动性影响明显。
    三、信托的条件
    信托财产是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财产。由于各国的信托法均未对信托财产的条件作整体意义上的限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凡是具有财产价值的东西,不论其采取何种存在形式,原则上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如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和债权,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人身权,如姓名权、名誉权、身份权等,因不具有财产价值,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在信托现象盛行的国家,比较常见的信托财产有货币、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原则上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财产外,任何有财产价值的东西均可以成为信托财产。但也有例外,有些国家的法律对某些以特定身份主体为受托人的信托;明确规定其信托财产仅限于某些类型的财产。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个人信托账户由谁开的内容,个人信托账户是可以找信托代理的公司开通的,在办理开庭信托业务的时候是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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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6: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