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几个月 |
释义 | 一、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几个月 一般为一年,如果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为三个月。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168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二、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时间怎么确定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意外事件发生之日为死亡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两年时间的限制。 三、宣告死亡的条件 1、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 通常,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4年,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在意外事件中,下落不明的期限缩短为2年。在这里,战争不属于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为战争结束之日。 2、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下列人员可以提出死亡宣告申请,但死亡宣告申请权有一定的顺序限制: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 前一顺序总比后一顺序人在人身方面与被宣告死亡人更亲密,所以前一顺序人没有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人无权提出申请;同一顺序有人提出宣告死亡,有人不同意宣告死亡的,应当宣告死亡。 申请人应向法院递交死亡宣告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被宣告死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人关系、下落不明的原因及时间、有关单位出具证明等。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几个月的相关知识,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年,根据民法典规定,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