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产企业如何讨要拆迁补偿款 |
释义 | 一、停产企业如何讨要拆迁补偿款 (一)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二)按房屋面积计算 (三)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 (四)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 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规定: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1、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是指被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期间平均每月的市场月租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月净利润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3、修正系数基准值为1,根据使用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修正,修正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 4、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员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生产经营者凭房屋征收决定相关证明到区县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开具参保人数证明。 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五)按照营业年限计算:一般是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 (六)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七)据实补偿,协商确定。由被拆迁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停产停业损失的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 二、怎样界定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房屋征收而造成被征收人生产经营活动暂停或者终止而产生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发生予非住宅型的房屋被征收时,对于住宅房屋。因为其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的用途,因而也就不存在停产停业损失的问题。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赚取利润属公民行为自由的范畴,由生产经营而获1的收入、利润等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依法不嚣侵犯。但房屋征收却造成了被征收人于原址上无法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此种生产经营活动的中断或终止当然会造成被征收人的生产经营损失,致使其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能够获取的的可得财产利益丧失,因而征收人应当对停产停业损失依法给予补偿。当然,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合法损失。亦即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而可能获取的合法财产利益的损失;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本为法律所不许,属依法应予取缔的范畴,因而不存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问题。 三、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是给房东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经营性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的,停业停业损失是给承租人的,并不是给房东。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停产企业如何讨要拆迁补偿款的相关知识,停产企业可以根据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按房屋面积计算、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按照营业年限计算、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等七种方式索求赔偿。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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