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的征地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一、现在的征地标准是多少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二、征地公告由哪个部门发布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三、对征地补偿不满意要怎么办 对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直到补偿达成合意后签订征地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也可以交由土地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现在的征地标准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征地标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应该以实际为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 [2]《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 [3]《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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