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是否有独立的财产权 |
释义 | 一、分公司是否有独立的财产权 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如分公司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违法行为,由总公司承担责任。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独立性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分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 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 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 那么,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其运营费用从何而来呢? 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 即使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开票纳税,分公司注册资本也是没有的。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经济上也不具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分公司是否有独立的财产权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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