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交的医疗如何使用 |
释义 | 一、异地交的医疗如何使用 首先,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拿一个小城镇的医保来说,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先要到县级及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 其次,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医院的社保窗口一般会设在收费口,拿着转诊证明去窗口,由医院社保工作人员盖章证明; 随后,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最后,就可以在外地的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只需要将医院提供的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到县级的社保局去,就能够报销相应的医疗费用。 ![]() 二、医疗保险的职能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比例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异地交的医疗如何使用的相关内容。医疗保险无论是在当地缴纳的还是异地缴纳的,其实都是可以使用的,现在关于这方面的政策还是比较松动的,所以要是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的话不要中断医疗保险的缴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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