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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明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释义
    一、发明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于方法性的发明创造(如关于食品、药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配方及加工工艺,包含计算机软件的专利申请,生物方面的专利申请等等)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但对于结构性的发明创造,则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的优点是保护期限较长,权利稳定性较好(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授予专利权);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通常产品的包装(包装袋、盒、箱、瓶等),及富有美感的造型均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0—12个月左右。
    
    二、申请发明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外观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外观专利期限有十五年。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发明与外观设计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发明与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时候,保护的期限等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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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