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墙属于业主吗 |
释义 | 一、外墙属于业主吗 商品房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是个人所有的。 按照《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商品房外墙面属于该幢房屋全体购房人所有,购房人(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其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的专有权而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附属部分享有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而且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等共同利益。 分析:对于商品房的外墙面,有的购房合同约定属于所有权人,有的约定归属于物业公司,有的未作约定。实践中,因广告、装修等事由常发生纠纷,理论界对商品房外墙面权利归属也有争议。 按照《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商品房外墙面属于该幢房屋全体购房人所有,购房人(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其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的专有权而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附属部分享有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而且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等共同利益。 ![]() 二、住宅小区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住宅小区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据此,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不属于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连的外墙面不拥有所有权。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居民住宅小区的业主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联的外墙面拥有合理使用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业主专有权行使的合理延伸。 三、房屋外墙渗水业主如何维权 1.继续履行合同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故,若房屋仅是轻微漏水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业主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2.解除合同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故,若房屋漏水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或者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业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外墙属于业主商品房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是个人所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商品房外墙面属于该幢房屋全体购房人所有,购房人。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外墙属于业主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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