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要件 |
释义 | 一、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要件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2、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3、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出具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4、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5、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 二、外观设计对比要素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认定 外观设计对比应当涵盖被比外观设计的全部要素,在先外观设计必须证明自己已经充分公开了该外观设计,这是认定外观设计侵权的关键所在。 进行对比的外观设计应当属于相同或近似种类产品的外国设计 进行对比的外观设计应当属于相同或近似种类产品的外国设计,有两点要求:一是外观设计本身属于相同或近似种类的产品;一是外观设计的“外观”相同或近似。 外观设计对比应当涵盖被比外观设计的全部要素 外观设计对比应当涵盖被比外观设计的全部要素,包括形状、结构、图案、色彩、三维特征等,对全部要素进行全面的对比之后再综合判定是否属于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对整体“外观”的判断,缺一不可。 在先外观设计应当充分公开 在先外观设计应当充分公开,既包含了清楚完整的公开该外观设计,又包含了在相当的范围内公开了该外观设计,两层含义缺一不可。清楚完整,要求在先外观设计将其本来面貌原封不动的公之于众;相当范围公开,要求公开该设计的受众具有足够大的群体,技术上讲: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国内公开使用过。 在先外观设计的举证 通过公证保全外观设计在先的相关证据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式。它具有简洁高效、经济实惠等特点。缺点是:与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相比,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严谨性。但是,对于在国内公开使用的在先外观设计,公证是一种切合实际的保全办法。 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问题 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首先,要根据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专利登记薄、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对专利权的主体予以确认,看看原告是否为合格的专利权人。 2、其次,要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确认该专利权是否仍然处于专利权有效期内,受法律的保护。 3、然后,要根据专利授权时的公告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并考虑商品销售的客观实际情况,对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4、接下来,需要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具体保护的设计范围是什么;设计要点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的设计相同或相近似; (1)外观设计产品中的某些部分的设计是不受保护的,要予以排除。首先要排除申请日以前已有的公知的外观设计部分,其次,还要排除因产品功能而决定的外观设计部分,然后还要排除产品内部不可见部分的设计。 (2)经过上一步的排除后,结合专利权人提交或专利档案中记载的“设计要点图”,可以确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设计部位是什么,也就是要重点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3)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该外观专利产品的设计相比较,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要件是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应当出具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要件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