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权属证明去哪里办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权属证明去哪里办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后,直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2.1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申请启动登记为原则。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0.1条,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首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截址、面积等材料。 二、房屋产权证编号是哪个 房产证编号即《房屋所有权证》的编号,第一页第一行:房权证、字第、号,那个填进去的号,就是房产证号,在2008年以前,房产证编号在第一页,2008年后在第二页。。 房产证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房屋保护的所有权的凭证,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而且这项制度要求使用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要注意的是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三、农村房屋产权证明范本 房屋产权证明 兹有我村村民: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在以下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村。房屋产权属于__________所有。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证明机构: 证明机构电话: 日期: 盖章: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办理房屋权属证明需要带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进行办理。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村房屋权属证明去哪里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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