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贸合同种类 |
释义 | 一、外贸合同种类 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 2.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件外,还包括有关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销售确认书经过签字后,也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条款较为简单,一般无检验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属于一种简式合同。此外,买卖双方通过往来函电成交后,如双方均不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用往来函电作为依据履行双方的义务。 3.按合同中使用的价格术语分类:可分为“FOB合同”、“CIF合同”及货物到达合同等。 二、什么是对外贸易合同 对外贸易合同亦称“对外贸易货物买卖合同”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关于国际间商品交换的协议。对外贸易是一国或一个地区与他国或另一地区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卖方为出口方,买方为进口方。国际间的商品交换,一般都通过对外贸易合同实现。 三、对外贸易合同的组成 (1)开头部分,包括合同编号,签订的时间、地点,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 (2)主要条款,包括商品条款、装运条款、支付条款、商检条款、保险条款、免责条款、索赔与争议的处理方法和地点以及法律适用条款,分别就货物的品名、品质、规格、数量、价格条件、单价、总价,装运和交货的港口、运输工具,付款方法,如何检验,如何保险,不履行合同时免除责任的条件,索赔与争议如何处理以及合同受何国法律支配等加以规定。 (3)结尾部分,包括合同使用的文字、正本份数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 这篇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外贸合同种类”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外贸合同种类,除此以外,还有对外贸易合同的概念以及对外贸易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于对外贸易合同的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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