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条件及材料 |
释义 | 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不服工伤鉴定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以上是由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内容,不是随便就能做第二次的工伤鉴定的,请大家根据小编所整理的内容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做第二次鉴定,如果大家对于工伤赔偿、工伤鉴定等还有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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