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期违约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
释义 | 一、合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合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如下: 第一,除存在以下情形的,违约方应继续履行: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的;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 第二,赔偿损失。 第三,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四,适用定金罚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公司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依照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三、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中直接约定单方解除权的,当解除权行使条件满足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预期违约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全部内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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