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喂养流浪狗的人属于管理人吗 |
释义 |
一、长期喂养流浪狗的人属于管理人吗 当事人对流浪狗进行长期了喂养时,流浪狗伤人的,喂养人可以认定为流浪狗的管理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流浪狗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1、由流浪狗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流浪狗被遗弃后,事实上难以找到原所有人。 2、由喂食流浪狗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所以对流浪动物的侵害行为,投食者则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只是偶然、临时的喂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3、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三、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要赔偿吗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管理者,可以推定物业公司为管理者,负有对小区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障义务。流浪狗进入小区后,如果被害人在小区内正常行走时被咬伤,其本身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然由于小区物业疏于管理,对进入小区的流浪狗未及时发现和进行处置,导致行人被咬伤,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就应该按其过错来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期喂养流浪狗的人属于管理人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事人对流浪狗进行长期了喂养时,流浪狗撞伤了他人的,喂养人可以认定为流浪狗的管理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两百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两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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