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服务机构的种类 |
释义 | 一、清算服务机构的种类 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 二、什么是公司的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使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歇业以后,公司不复存在,其权利义务无承受者,所以,公司解散时,对其存在期间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应妥善了结,进行清算。 三、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形: 其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其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公司的清算的种类分为,普通的清算,特别的清算,以及破产的清算,因此针对不同清算类别所涉及的服务的机构例额别也是不同的,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清算服务机构的种类,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