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要几份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要几份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 2、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 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 三、何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要几份的内容,根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般需要三分,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对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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