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 |
释义 |
一、劳动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指出:“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一个月工资”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个人的收入可能会因为出勤率、绩效考核等很多因素影响到实际的收入水平,因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考虑的是一个平均水平。同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也指出:“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此外,这里的月工资应当是指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之前的“应发数”。工资也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等等。 二、因劳动合同解除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劳动补偿金 在《劳动法》中,只对下列几种情况作出了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涉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按照规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劳动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动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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