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哪些资料 1、工商局: 所需材料有:所有填写完毕的表格(就是从工商局领取的表格),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任命决定书,新的公司章程,单位公章,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果同时变更营业场所的话,还要带上新的租房协议及复印件、房产证明)。 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就可办理完毕,办理时会通知你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的时间并给一份回单。7个工作日后带110元钱及回单领取便可。 2、税务局: 所需材料有: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租房协议复印件2份,房产证明复印件2份,税务登记表三份(这个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应该是我们办理的时候当时正好要报所以带着的),原税务登记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 当场办理,6元钱,一般不用付现钱,在公司帐户上扣除便可。 3、质量监督局: 所需材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当场办理,148元,现金支付。 4、开户银行: 所需材料:开户许可证原件,新的营业执照,新的税务登记证,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新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及财务章,新法人章,原法人章。 一般三个工作日就可办理完毕,当然不同的银行办事效率是不同的,免费。 ![]() 二、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的影响有什么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是没有影响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企业名称变更的流程为: 1、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 2、在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名称变更预约; 3、自行下载相应的资料打印,并如实填写; 4、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递交材料; 5、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 6、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7、在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8、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公章; 9、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印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哪些资料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变更名称需要的资料有: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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