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虫子食品安全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有虫子食品安全标准是怎么样的? 如果饼干中吃出虫子,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关产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可以要求赔偿合理的损失,而且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处罚食品中有虫子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3、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4、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二、发现罐头有虫怎么处理? 1、举报和投诉受理 2、违法行为处理 依据行政处罚流程办理,详见流程图 3、立案调查取证 (1)7日内立案。立案后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2)调查取让由2名执法人员担任,在取证过程中,必须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对案件调查执法人员申请回避、陈述事实的权利,以及做虚假陈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办案人员依法定程序提取与本案相关物证、书证等证据,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 (4)不属于职权范围的案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4、处理决定 (1)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达到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 (4)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送交相关部门鉴定,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当事人鉴定结果,并充分听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再次鉴定。鉴定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时限内。 (5)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行政领导签发后盖章,7日内送达当事人。处罚决定书上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5、执行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虫子食品安全标准是怎么样的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食品有虫子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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