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问题找什么部门 |
释义 | 一、医疗问题找什么部门 1、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统一受理投诉; (2)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3)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 (4)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二、常见医疗纠纷有哪些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侵权与赔偿纠纷。 综合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问题: 1、因医疗工作作风提起诉讼的案件占很大比例。当事人在法庭陈述或诉讼中,对医疗作风的反映很强烈,真正对治疗本身提出的意见不多。 2、医院在医疗中往往未能尽到告知的义务,导致医疗纠纷。 3、患者对医院侵犯隐私权反映较多。比如对身体的检查或治疗,特别是对特殊部位的检查或治疗,应尽量选择同性医生进行,至少应在与检查不相关人员视线外进行,无关人员应回避。 4、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待完善。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中,鉴定委员处在很重要的地位,决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有无差错、过错等问题。但现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存在不少缺陷。如不查封病历,开鉴定会时没有固定程序,被询问的证人不回避,不告知患者鉴定委员的身份。 三、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有区别吗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损害结果,如何做到有责任心,避免疏忽,关键在于有无尽到注意义务。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问题找什么部门的内容,出现医疗问题,可以到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进行反映,如果无法处理的,还可以选择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进行调解,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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