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判决后什么时候可申诉 |
释义 |
一、二审判决后什么时候可申诉 具体情况要看当事人属于那种类型的案件申诉,我国目前暂无申诉制度,只有再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将原来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 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是再审申请,而不是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二十二条审查结案的案件,应当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对调卷审查的,可以制作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在十日以内送达申诉人。 第二十四条审查刑事申诉,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作出审查结案或者立案复查的决定。调卷审查的,自卷宗调取齐备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 第三十六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交办文书后十日以内立案复查,复查期限适用前款规定。逾期不能办结的,应当向交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对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终结后,应当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并在十日内送达申诉人。 二、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三、二审结案多久给判决书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二审判决后什么时候可申诉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二审结案后如果要进行申诉的话,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来提起,只要能就是进行申诉法院也受理了的话就可以有改判的机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4]《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二十二条 [5]《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二十四条 [6]《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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