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证明有什么用? |
释义 | 一、征地证明有什么用? 1、解放农村生产力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地籍调查、核属审核。农村的每宗地,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常常引起管理混乱的现状;国家不掌握农村的地到底有多少,就有了权威的证书。因此。将来再搞土地流转,征收或抵押贷款等、 2、才能构建起完整的农村资产财产权益体系,盘活农村生产要素;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也有不少遗留问题。 3、理顺农村现有产权关系,没有一个权威的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也没有权威的证书、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加以明确。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农村土地与房产的大规模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 二、征地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三、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 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征地证明有什么用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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