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合同写谁的就是谁的么 |
释义 | 一、拆迁合同写谁的就是谁的么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中华人们共和国民法典》。 1、属于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3、合法必须性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 4、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 ![]()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三、企业拆迁补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企业的房屋性质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 1、租赁办公用房; 2、自有产权办公用房; 3、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此可见,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因其不享有对所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享受房屋价值拆迁的补偿。 关于自有产权营房。房屋拆迁可选择是进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而企业拆迁一般只能选择房屋价值补偿和土地价值补偿。 以上内容为大家整理了拆迁合同写谁的就是谁的么的相关解答,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所以再签署拆迁相关问件事,最好和家人商量好,被最后产生矛盾,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在线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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