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最低多少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最低多少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如何计算失业保险费数额 计算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三、相关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失业保险缴纳一般是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1.5%,如果上一年度的工资没办法核算就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计算。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最低多少的相关问题,希望解决了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关于社会保险的一些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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