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侄子以儿子身份落户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侄子以儿子身份落户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与户口本没有直接的关系,具有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1、死者生前留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2、死者生前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1)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2)如果没有第一顺位,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可以看出,继承权并不是根据户口本确定的。但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证明与死者具有第一顺位或第二顺位的关系。遗嘱继承,则直接根据遗嘱确定。 ![]() 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侄子以儿子身份落户有继承权吗的相关内容。继承权的确认是以身份关系而非户口的关系,在法定继承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证明与被继承人有可继承的身份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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