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淮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释义 | 一、淮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最低478元每月。 1、从2014年7月1日起,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即2390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定(即11952元/月)。 2、从2014年7月1日起,淮南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为: 一档:3984×20%=796.8元/月 二档:2390×20%=478元/月 ![]() 二、养老保险断交的后果是什么 养老保险中断时,职工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账户记账,二是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这些将直接导致职工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降低。 养老保险中断越长亏损越多养老保险一旦产生了中断现象,会严重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 (1)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来会亏损工龄工资; (2)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金减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 (3)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 三、哪些人可补缴养老保险费 1、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2、自1996年1月1日以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提出参保补缴申请,只要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应当依法受理。 3、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而未保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淮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养老保险能够保证晚年的基本生活需求,在退休后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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