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留地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一、自留地可以继承吗 自留地可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又 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民法典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民法典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三、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自留地可不可以继承,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自留地可以继承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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