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保险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二)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二、保险公司设立的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67条明确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首先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同意的,工商管理机关不得核准设立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 这实际上规定了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的基本原则——许可设立原则。所谓许可设立原则,又叫核准设立原则,是指设立保险公司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与特许设立原则的手续繁杂相比,许可设立原则的程序相对简便;而与准则设立原则下一般公司的设立自由相比,许可设立原则又可以通过保险监管部门的审核,在保险公司设立的源头上加以把关,以排除不合格保险公司的产生,保障被保险人利益及保险业的稳定。 许可设立原则赋予了保险业监管部门一种特权,规定了保险公司设立的准入门槛。各国法律一般都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设置比一般公司更高的门槛,其主要源于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组成部分所具有的特殊风险性及其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特殊影响。 三、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 保险公司的设立在理论上属于要式行为的一种,不仅要具备法定的条件,而且也要符合法定的设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申请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意向、理由和要求。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审批机构提交法定的文件和资料。这些材料是主管机关借以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我国《保险法》第70条规定:“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二)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筹建方案;(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筹建 《保险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72条又规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3.正式设立申请 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我国《保险法》第73条规定:“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本法第68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设立登记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时即是保险公司成立之日。保险公司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案例12.2:非法保险公司恒亚迪被指销售假保单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保险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的法律知识。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我国保险公司的设立门槛较高,且受到严格的法律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因此在打算设立保险公司时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周全考虑。如果您不懂如何操作,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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